刑事告訴(發)狀

告訴人 吳軾子 住馬祖南竿鄉 村 號
被告 蔡英文 現任總統
被告 蘇貞昌 現任行政院長
被告 陳時中 現任衛福部長

為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三人,共同涉嫌觸犯瀆職罪和圖利罪,依法具狀提出告訴(發)事:
法條依據
一`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罪所得之利益沒收之。
三`刑法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蔡英文身為國家元首,蘇貞昌為行政院長,陳時中為衛福部長。理應盡忠職守,保護全國人民的生命財產健康安全為己任,以期不負國人對彼等殷殷之期望。然而,被告等三人竟基於共同之犯意,只為圖私利,惘顧國人生命健康,一再拒絕本來可以從國外進口的三千萬劑疫苗,及來自中國大陸的捐贈疫苗,卻再三欺騙全國人民,妄稱國產疫苗最好,很快就會可以用了,貶抑外國和中國疫苗的功效。其目的就是為了要等國產疫苗出來後,可以大發國難財,也不管萬一國產疫苗一直不能出來怎麼辦?竟拿全國人民的生命安全當賭注,簡直是喪心病狂。也完全不管在此期間,因染疫而死亡的國人人數有多少?因為此疫情,而無法工作,沒有收入的升斗小民,如何活下去?合先敘明。

二`如果,去年被告等沒有濫用職權,居心叵測,惡意阻撓前行政院長林全本可購買到的三千萬劑國外疫苗進來。此時,全國人民早已都注射過兩劑以上的疫苗了,就不會爆發此次的「五月疫情大災難」

三`又,如果被告等沒有以意識形態,悍拒中國的捐贈疫苗。那麼,全台灣人民也都已注射過來自中國的疫苗了。當然,也不會有這一次的「五月疫情大爆發」人禍之事,併此敘明。

四`揆之刑法第130條之規定,被告等確實已經觸犯本條之罪。只為圖利自己,而怠忽職守,廢弛職務,而釀成全國人民的大恐慌和大災害。彼等惡劣行徑,令人髮指,恰於本條之罪構成要件相當,敬請審酌,依法偵辦!

五`被告等為了讓自己及某些特定人士(因國產疫苗的可獲利集團),在國產疫苗可施打後,不但可以賺取賣疫苗的暴利,又讓其持有之股票大漲,喪盡天良,泯滅人性的趁機大發不公不義又缺德的國難財。當國人的生命健康如同兒戲,彼等行為又已觸犯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要無不合。

六`綜上論述,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均為食俸民脂民膏的國家元首,閣揆,主管部長,不思竭力保護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竟毫無人性,喪心病狂,如同魔鬼撒旦般,扼殺自己國人同胞生命健康,只為圖個人私利。被告等的惡行惡狀,天理難容,應處以最重之刑,以儆效尤!

七`被告等上不敬天,下不畏民,如此暴君,惡吏,古今中外實屬罕見,真台灣人民之悲哀也!懇請貴署依法予以嚴懲,以告慰在此次疫情中冤死的亡靈們!其他事實及理由,敬請參酌最近一個月的各類媒體報導,不再贅述。
為此,懇請貴署迅為依法偵辦,將被告等三人提起公訴,治以應得之罪,俾符法治,實感德便!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請傳訊證人前行政院長林全等

具狀人 吳軾子
中華民國110年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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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written by MrOrz
這篇僅是寫成訴狀格式的個人感想抒發。截至 2021/6/11 尚未有此「告訴」被提出的新聞。即使真的提出告訴,檢察官也可能依照刑事訴訟法第 252 條規定,決定不起訴。

💉 指揮中心從 2020 年 6 月起與國外廠商洽談,就是運用「分散投資、多路並行」的策略。在沒有第三期臨床試驗的有效性數據下,洽談訂購數量的時候,不會單押好幾千萬劑在單一疫苗上,而是會分散風險。我國與東洋(林全)洽談輝瑞在 2020/11/3 宣告破局的時候,輝瑞還沒發表第三期臨床試驗有效性數據,且當時國內沒有疫情;若在那個時間點一次買 3000 萬劑,反而才不合理。

🌐 除了 AZ 疫苗 1000 萬劑之外,我國已經與 COVAX 購買 476 萬劑、莫德納疫苗 505 萬劑,國產的高端與聯亞各 500 萬劑。就比例而言,所謂「國外疫苗」就佔了已經採購的 2/3。

🤔 網路上有人認為,考量台灣現實的國際處境,台灣在國際疫苗分配上沒有決定權,國內輿論也不會在疫情平緩時,允許政府像以色列那樣砸錢搶疫苗。政府等待疫苗自產是可以理解的路線,與發展國防工業的邏輯類似。

Opinion Sources

亂告人要怎麼處理?可以告誣告嗎?亂告要賠償嗎?
https://law.medpartner.club/false-accusation-1/

【分散投資】
2021/2/9 陳時中揭疫苗採購策略 採「分散投資」取得疫苗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12671
各疫苗第三期試驗發表時程整理
https://hackmd.io/RGRIi6XuSXqnjDLz3rPclA

【東洋退出事件的其他解釋】
2021/5/21 衛福部不敢作主、行政院錯失良機 說好的1000萬劑疫苗呢?
https://www.wealth.com.tw/home/articles/31821
2021/2/22 遭爆料隱瞞與雅各臣談判 陳時中:後續都與BNT原廠接洽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92392

【疫苗購買來源】
2021/5/20 AZ、莫德納疫苗陸續捎來好消息 國內疫情有救了嗎?
https://www.commonhealth.com.tw/article/84240

【網友意見】
Re: [討論] 除了上海復星 沒有其他廠商疫苗可買嗎?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22018131.A.44C.html

亂告人要怎麼處理?可以告誣告嗎?亂告要賠償嗎?

館長直播說自己被聚眾恐嚇在先,卻被告妨害名譽跟加重誹謗,實在沒辦法諒解台灣的法律。如果是碰到一樣的事情,我想我也會滿肚子火,但從道理上來講,這不是台灣法律的問題,法律沒有問題,而且對這種「亂告人」也有處理的辦法。

https://law.medpartner.club/false-accusation-1/

陳時中揭疫苗採購策略 採「分散投資」取得疫苗

指揮中心日前宣布台灣取得到20萬劑新冠病毒疫苗分配後,今天指揮官陳時中指出,整體疫苗的採購預計至少要買3千萬劑,近期還有另一家疫苗廠要簽約。此外,他首度揭開先前疫苗採購的內幕,強調台灣是採取「分散投資」的策略取得疫苗。對於先前引起疫苗代理權爭議,陳時中也透露,在東洋破局之前,另一家港商「雅各臣」,因為無法提出原廠授權文件,採購也沒談成。 面對新冠病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回顧一年來防疫成果,其中在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12671

衛福部不敢作主、行政院錯失良機 說好的1000萬劑疫苗呢? - 財訊雙週刊

當各國施打疫苗陸嬻解封之際,台灣竟陷入疫情恐慌。此事不禁讓人疑問,去年11月東洋公司代理德國BNT(BioNTech)和輝瑞藥廠合作的「輝瑞疫苗」破局之事,引發軒然大波,擅長文宣溝通的行政院,為何至今沒有提出任何說明?如果當初順利簽約採購一千萬劑疫苗,今年第一季台灣就有輝瑞疫苗進口,是否可減緩這次疫情災難? 相關人士還原事件指出,上海復星醫藥去年3月就跟BNT取得中國、香港、澳門和台灣的BN

https://www.wealth.com.tw/home/articles/3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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