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原住民社工員

名額 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107/01/01~107/01/31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具有原住民身分及族語能力證明者。 二、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之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三、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之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取得12學分以上社會工作學分。 四、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具2年以上之社會福利或行政之實務工作經驗者。 五、具電腦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六、具溝通協調能力、勤奮、品行端正、認真負責、無不良嗜好。 七、需具備汽(機)車駕照。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列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原住民族社會工作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二)個人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簡要自述並親自簽章)。 (三)戶籍謄本及族語能力證明影本。 (四)男性須檢附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五)檢附汽(機)車駕照影本。 二、意者請於107年1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局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原住民社工員職務」。 三、聯絡人:本局原民福利科高科長或人事室莊主任(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686、6694)。 四、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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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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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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