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捷運 被控侵占罪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告誡大家,小心避免

現在是疫情的期間, 我太太與我很少搭捷運。 有一天,我太太心血來潮說,要搭捷運去淡水看看海 ,放鬆一下心情 。我們在 捷運西門站上車,她走在前面,刷卡時看到了 ,有一張卡沒有拿走 。那是一張悠遊卡,上面有認同卡的 圖案, 很美麗 。她就把它收下來。我也沒有看到。刷了自己的卡 ,就去到淡水玩了一天回來 。
回到家就接到 派出所的電話,我們還以為是詐騙電話。 派出所說你在捷運西門站,拿了人家的一張悠遊卡 。我們看錄影帶, 看出妳的相貌, 也查出了妳的手機電話。 現在,遺失的人已經跟捷運局報案,也到派出所報案。 他很堅持要告妳侵占罪, 希望妳等一下就到派出所來做筆錄 。我太太嚇得魂不附體,呆坐在地上。我問明原委,除安慰她外,趕緊陪她去派出所做筆錄。警官說他會把這個筆錄,移送到地方法院地檢署。檢察官會發通知開庭。一個多月後,我與我太太非常緊張 ,下午四點半就去地檢署報到。 我跟我太太說我陪你去,妳不必擔心。檢察官說這個偵查庭,不能夠 讓人陪進去,所以我太太更是緊張 。
在偵查庭20多分鐘還沒出來,我以為情況不妙。 那個原告是男的,都低頭不講話。檢察官就問他說,她 不是故意的要侵占你的卡片 ,所以她也沒有用你的卡片去坐捷運,去消費 。你們 就談談看你能夠接受什麼樣的條件,撤回告訴。檢察官說 600塊好嗎, 這個原告還是是低頭不語 。檢察官就說大家就直接講多少錢你可以接受 。他還是低頭不語, 檢察官說那就1000元好不好呢? 他也沒有侵占你卡片 的意圖, 就1000元,那你就撤告。你撤告以後不可以再提告。 我太太就當庭付給他1000元。檢察官就告誡說
, 以後不可以隨便檢人家的東西,包括卡片 。那你也不要到處去告人 。你進捷運站以後,就將卡片放在那個BB刷卡的地方, 好像在製造假車禍 。你搞人家已經好多次了。 上次呢,那一個人拿了你的卡片,還坐了捷運好幾次,所以你就一直要告他侵占。 最後他賠你五萬元,你才放過他。 以後不可再以這種忘記捷運的卡片,來製造好像假車禍詐財,告人家侵佔罪。檢察官說以後就 提告你誣告罪,詐欺罪。 製造 侵占罪,就像製造假車禍,是很不道德的,也是違法的詐欺行為。不要用這種手段來賺錢。在捷運站檢到卡片 ,要立即交到捷運櫃檯,或派出所,不可以私自帶回家。
侵占罪是刑事的公訴罪, 除非對方撤告,檢察官也不能夠幫你什麼忙,自己小心就是。
以後,大家坐捷運,真的要很小心,不要檢東西 。這一次教訓也是讓我們夫妻嚇了一身汗, 好幾天睡不著覺。真是破財消災,連搭捷運,都有陷井,要多注意,危險就在你的身旁,多注意, Okay。
Past 31 days
Total Visit: 7
There are 2 fact-checking replies to the message
cho mark this message contains true information
originally written by cho
撿拾悠遊卡未繳回可能涉及侵占。

悠遊卡視同現金,假設拾獲的是無記名悠遊卡「形同撿到一筆意外之財」,若選擇交給北捷遺失物中心,經公告及半年保管期仍無人前來認領,北捷就會通知拾得人來領取。
若拾得記名悠遊卡卻拿去消費,此舉就已涉及侵占。
無論是路邊拾獲或在不知情狀況下於網路獲得錢財物品,都應當作是他人遺失物,立即交給警方。若是擅自使用,日後失主主張是遺失物便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

目前悠遊卡已推出免費記名服務,持卡人只要透過悠遊卡公司官網或EasyWallet APP,填寫卡號及個人資料,再上傳證件圖檔即可完成申辦記名的動作,一旦卡片不慎遺失即可辦理掛失,享有掛失3小時後的餘額返還服務。為避免遺失悠遊卡遭盜刷造成錢財損失,也可善加利用悠遊卡記名的機制保障自己的權益,並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References

楊朝鈞律師個人社群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ycj/posts/1403243869871203/

聯合新聞網_撿到悠遊卡刷了438元...吃官司要罰11倍多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576917

蘋果新聞網_【獨家】北捷「撿」到1659萬元! 9.4萬張悠遊卡無人認領變私房錢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905/54N2336OBBGZLBJA2N24EIY3HU/

悠遊卡使用說明
https://www.easycard.com.tw/_upload/files/10805_20190911.pdf

撿到悠遊卡刷了438元...吃官司要罰11倍多 | 聯合新聞網:最懂你的新聞網站

羅姓女子去年11月在新竹一處公車站牌等車,撿到一張陳姓女子遺失、外型標示有竹科科技大廠造型的悠遊卡,羅將其占為己有,一周...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576917
Lin mark this message contains misinformation
originally written by Lin
侵占並不等於假車禍詐財,「侵占遺失物罪」 是行為人把「別人遺失或暫時遺忘而離開身邊的財物」故意且有所圖地據為己有或讓第三人占據。
侵占罪是非告訴乃論,提告後就不能任意撤告,如果被告能跟告訴人達成和解,比如說以金錢賠償對方損失,約定好不再提告,也簽好和解書,那麼比較容易獲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或者法官也可能看在當事人已達成和解,進而從輕判決,比如緩刑或得易科罰金等。

References

https://laws010.com/blog/criminal-offense/offenses-of-criminal-conversion/offenses-of-criminal-conversion-01

侵占罪構成要件是什麼?與竊盜罪有什麼不同?律師用案例講給你聽!

侵占罪是什麼?有哪些構成要件?我要如何提告侵占來奪回我的財物?律師建議你告人侵占前先等等,其實侵占罪分很多種,刑期也不太一樣,選對法條出擊更有利,找對提告方式還能省下許多時間唷!如果有問題,文末也有免費法律諮詢。

https://laws010.com/blog/criminal-offense/offenses-of-criminal-conversion/offenses-of-criminal-conversion-01

The content above by Cofacts message reporting chatbot and crowd-sourced fact-checking community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ShareAlike 4.0 (CC BY-SA 4.0), the community name and the provenance link for each item shall be fully cited for further reproduction or redistribution.

Add Cofacts as friend in LINE
Add Cofacts as friend in LINE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