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立法院近兩萬人的護家抗議行動不是單純的同志可不可以結婚的問題而已,而是多元成家法案的促成及修改972法案, 將對社會治安及人文倫理產生的重大衝擊:

家長需要知道的事:
這法案通過後,國小開始學校會教孩子性別可以任選、情慾可以探索,教導一夫一妻的老師會受罰(現已發生將來有法律支持更糟)老師請出櫃的同志來課堂示範,男男女女二三人多元成家,無父母祖父母稱謂。其實法務部正研擬伴侶法保障同志權益,但台灣少數人卻堅持要法國的同婚法再加上多元成家法,這是世上絕無僅有也是我們堅決反對的。對方卻一直標榜通過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法”是台灣人權·自由·進步的表徵。

法國三年前通過同婚法,每年百萬人上街要求廢除,美國麻省通過後同志暴增、愛滋病也激增,都要你我納稅人給付

當你看完底下這些內容時,你的心ㄧ定也會傷痛和憂心:

民法972一旦通過修訂,傳統的婚姻就要比照辦理,那麼傳統婚姻裡的人倫、輩份、倫理架構就會崩解,也會衝擊到人類的精神文明。這樣一來,以後不再有夫妻之稱謂,同樣的沒有父母、祖父母的稱謂,以後都叫做家長,以已經通過同性婚姻法的加拿大安大略省,目前他們稱母親為分娩家長,孩子要叫爸爸不能叫爸爸,要叫媽媽不能叫媽媽,你受得了嗎?
又看已經通過法案的美國麻州,他們2004年通過同性婚姻法的5年後,青少年開始自我認同為同性戀者,及開始嚐試同性性行為的比率就增加了50%。這些你能認同嗎?

當大家都將這些事當成別人家的事在看時,同性婚姻法一旦通過,那就是你家的事了,到那時才後悔,那可就來不及了。因為到時我們就會像通過同婚法的歐美國家那樣道德慢慢淪陷,甚至女生廁所可以由宣稱具有女生同志傾象的男生闖入而不違法!

建議應要先讓全民有更多的了解這個法律的改變和影響,多舉辦公聽會(昨天決定的兩場公聽會是不夠的)商討找出對全民最有幫助的方法,或是另外立保護同志朋友生命權益的專法,不要倉促修改婚姻家庭法!

誠摯的感謝您耐心的看完,也希望您能幫忙轉發讓更多的家長瞭解謝謝!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反對修改法規,不是不接納這樣的人,而是,不可以為了同情尊重少數人,由一些不分區且單身的立委來決定大多數家庭結構的未來模式,進而瓦解了有史以來人類的人倫次序及規則。這個一改滋事體大,您不能不知。請轉傳給身旁的朋友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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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分析資料顯示,今年截至11月外籍人士感染愛滋之通報人數並無增加(104年54人、105年1至11月37人)。由此可知,所謂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全世界同志都會來和台灣同志結婚,享受免費愛滋藥物,大幅增加我國醫療支出等,應不致發生。事實上,婚姻的成立,需要多重步驟,且除了我國,國外許多先進國家,也提供愛滋治療,疫情也已獲控制。

科學研究已證實同性戀是人類性慾的自然展現型式之一,同性戀此一性傾向同異性戀雙性戀,其本身不造成任何心理傷害。性傾向未必不會在一生中發生某種程度的變化,或未必有固定的身份認同;儘管如此,大多數人對於他們的性傾向,幾乎沒有或沒有經驗到能選擇的感覺,並且沒有充足可靠的科學證據支持能用心理學手段干預性傾向。

在推廣性別友善廁所的同時,也該保障跨性別者依照性別認同如廁。有文中所謂女生同志傾向的男生是跨女,進入廁所是要如廁,並非闖入,自然不違法。

References

http://www.cdc.gov.tw/info.aspx?treeid=4⋯id=1bd193ed6dabaee6&tid=0579D4F36FF0AF94
疾管署鄭重澄清,愛滋感染無性向之分,惟有正確認知才能有效預防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同性戀
性傾向


http://www.cdc.gov.tw/info.aspx?treeid=4⋯id=1bd193ed6dabaee6&tid=0579D4F36FF0AF94
衛福部疾管署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27/998535/
同婚特別法與「隔離跨性別廁所」都是歧視

同性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同性戀,亦稱為同性向、同性愛,是以同性為對象建立起親密關係,或以此性傾向做為主要自我認同的行為或現象[1]。同性戀連同雙性戀和異性戀構成了性傾向連續光譜不同程度之別的三區帶[2][3][4]。對同性戀者常用的稱呼為同志,男性為男同志(Gay),女性為女同志(Lesbian)[5][6]。 性傾向是個體對特定性別之人,感受到的持久性情感、愛慕或性吸引力。目前尚無研究能夠明確證實性傾向是由特定、或多種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0%8C%E6%80%A7%E6%88%80

同婚特別法與「隔離跨性別廁所」都是歧視 | 蘋果日報

吳馨恩/性暴力防治倡議者 柯建銘表示民進黨現在傾向支持「特別法」,也就是說不支持修改現有婚姻法,而是「另立名目」來保障同志伴侶。異性戀哲學家朱家安所著就有提到「另立名目,就是歧視」,真正的平等應是無分性向都使用同樣婚姻法才是。 這樣的概念卻未必在「跨性別如廁權」上普及。雖然不分性別的「性別友善廁所」的立意良好,希冀所有性別都能安心如廁。現實中有時卻變成「隔離跨性別廁所」,用來限制跨性別者「只能使用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27/99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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